菌株又称 品系,表示任何由一个独立分离的单细胞(即单个病毒粒子)繁殖而成的纯种群体及其后代。因此,一种微生物的每一个不同来源的纯培养物均可称为该菌种的一个菌株。根据菌株的定义,菌株实际上是某一微生物达到“遗传性纯”的标志,一旦菌株发生 变异,均应标上新的菌株名称。当进行 菌种保藏、筛选或科学研究时,在进行学术交流或发表论文时,在利用菌种进行时,都必须同时标明该菌种及菌株名称。菌株间在某些特性上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有一定的 编号.如 蛋白酶的为 枯草杆菌1398,淀粉酶的为枯草杆菌7658,同M属枯草杆菌,但其作用不同.具有典型特征的菌株为标准株,是和国内所*的.可供细菌鉴定或研究、上对比使用,如筛选 青霉素的标准株是 金黄色葡萄球菌209P; 结核杆菌强毒标准株是H37RV等。可以通过检测、 培养基的 菌落、发酵方式。
1、新引进的 菌种经形态、染色、培养性状、生化特性等的鉴别 , 确定后作记录,并进行保存。
2、长期保存的储存菌株以 冷冻干燥保藏为主, 特殊要求的菌种可用其它方法进行保存,保存期可长达几年至几十年。
3、半储存菌株以含20%甘油的肉汤或液体 石腊封存的半固体琼脂为主,在0℃以下保存,保存期为3-1812个月。
4、应用菌株以琼脂斜面为主,在4℃保存, 保存期为1-737个月。
5、菌种的 传代不可超过6次。视菌种的特性及使用情况,一般储存菌株每5年传记代一次,每1-2年从储存菌株转接至半储存菌株,半储存菌株每3-1812个月传代一次,每1-737个月从半储存菌株转接接至应用菌株。
6、每次检验用的菌株必须是从应用菌株转接的新鲜菌株。每支应用菌株用两次后必须销毁(121℃,0.1MPa高压灭菌处理15分钟以上)。
7、各级保存的菌株应有明确的编号、名称、 传代数、日期等到标识。
8、菌种的收发、保存、使用、传代等应及时认真详细地登记,以备查核。
9、在保存过程中,如发生污染退化等问题,应及时报告,以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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